工作目标     队伍建设    三会一课    学习园地    党风廉政建设    青年业余党校    党员联系点     活动安排 

醴陵四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严格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,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活跃党内民主生活,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,为此制定下列制度。

1、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进行。

2、民主生活会由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党员领导干部和总支委员既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又要过好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过好双重组织生活。

3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分清是非,团结同志,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。

4、每个党员都要严以律己、襟怀坦白,联系自己的思想、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,多作自我批评,认真对照检查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分析原因,吸取教训,提出改进措施。

5、讲党性、讲原则,做到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被批评的同志要虚心接受批评,听取各种意见,做到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,不能压制批评,不能打击报复。

6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交心谈心,经常交换意见,沟通思想,消除隔阂和误会。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,化解矛盾,增进团结。

7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,要一个一个研究,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。

8、民主生活会程序: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;党员、干部各自汇报思想和工作,进行自我批评;互相交流意见、开展批评、提出希望;整理出共同性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;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。

 


主办:湖南省醴陵第四中学党政办公室  联系电话:0733-3249963

醴陵四中版权所有 2007